2008年,審計署公告指出鄭州黃河公路大橋,1996年已經全部還清貸款,違規(guī)收費14.5億元。時隔16年,鄭州黃河公路大橋終止收取通行費,意味著這座大橋將正式回歸公益。然而,在全國,超期收費的高速公路不勝枚舉。(10月8日《瀟湘晨報》)
1996年已全部還清貸款,又繼續(xù)收費16年被稱為“吸血鬼”的鄭州黃河大橋,終于取消了收取通行費。這一遲來16年的喜迅,還是著實讓黃河兩岸人民激動不已。但是,欣喜之余,切不可忘了對16年違規(guī)收費去向的追問。只有查清了16年“吸血鬼”的“吸血量”、“血流向”,鄭州黃河大橋的違規(guī)收費問題才算畫上了一個句號。
2008年,審計署公告指出鄭州黃河公路大橋違規(guī)收費14.5億元??墒?,鄭州黃河大橋并沒有因此立即取消收費,而是在繼續(xù)收費4年后才取消了收費,其中,阻力之大可見一斑。而阻力主要來自當地政府和大橋經營企業(yè),其“動力”只來自于不菲的收益。當初,如果能查清14.5億的去向,并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也許鄭州黃河大橋取消收費就不可能等到今天。而鄭州黃河大橋的超期違規(guī)收費問題,不過是全國超期違規(guī)收費路橋的冰山一角。
如,今年7月在暴雨中堅持收費的京石高速公路,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余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后還剩余近6億元,北京市路政局卻在一份答復書中提道,“據首發(fā)公司測算,京石公路還清貸款本息的時間是2026年”;1994年4月,成渝高速重慶段開始收費,1999年9月,該高速公路就已收回了18億元的建設投資。但至今這條高速公路仍在繼續(xù)收費;投資33.8億元的濟南至青島高速公路,經測算收回投資并有合理回報的收費年限為12.65年,但批準的收費年限為30年,如此等等。
由此看來,路橋超期違規(guī)收費雖然是企業(yè)行為,但根子卻在地方政府身上。地方政府為了“最大化”地利用路橋獲利,把即將到期的收費路橋有償轉讓給了企業(yè),而企業(yè)為了自身的利益,反過來又用收費來綁架政府,在雙方得利的情況下,政府對企業(yè)“不合理但不違法的收費”,只能采取放任的態(tài)度。2011年6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收費公路違規(guī)及不合理收費專項清理”工作,之所以“停止收費的高速公路卻屈指可數”,其最大的責任和阻力就在各級地方政府。是地方政府的唯利是圖,最終導致專項治理工作的不了了之。
因此,要想使路橋超期違法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切實收到成效,在立即叫停所有超期違規(guī)收費路橋的同時,必須徹查違規(guī)收費的“去向”。只有查清“吸血鬼”的“吸血量”、“血流向”,查清政府和企業(yè)應當承擔的責任,并追究相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尤其要查清路橋轉讓中的違紀違法行為,才能從根本上杜絕路橋超期違規(guī)收費問題的發(fā)生,才能使路橋真正回歸其公益性的本質。否則,再嚴厲,再轟轟烈烈的專項治理,最終也只能功虧一簣。(姚明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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