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08日13:31 來源:新華網(wǎng)
新華社濟南6月8日電(記者羅沙、白陽)記者8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6日決定依法提審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并于8日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聶樹斌的母親送達了再審決定書。
據(jù)了解,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以(1995)石刑初字第5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犯強奸婦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聶樹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康某某喪葬費及其他費用兩千元。宣判后,聶樹斌不服,以是初犯、認罪態(tài)度好、量刑太重為由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康某某也提出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5日作出(1995)冀刑一終字第12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犯強奸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民事賠償部分維持一審判決。同年4月27日,聶樹斌被執(zhí)行死刑。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據(jù)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guān)法律規(guī)定精神,決定將該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復查。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5人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復查。合議庭在全面、交叉閱卷,保障申訴代理律師閱卷并充分聽取其意見的基礎上,針對被害人尸體檢驗報告中是否存在骨折、死亡原因等疑問,兩次咨詢有關(guān)法醫(yī)專家意見;根據(jù)閱卷了解的情況,委托鑒定機構(gòu)對本案偵查卷,一、二審審判正卷中聶樹斌全部簽名、手印進行了同一性鑒定;根據(jù)復查工作情況,六次赴河北等地進行調(diào)查核實工作;召開復查聽證會,全面聽取了申訴人及其代理律師、原辦案單位代表以及聽證人員的意見。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復查認為,原審判決缺少能夠鎖定聶樹斌作案的客觀證據(jù),在被告人作案時間、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問,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審認定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奸婦女罪的證據(jù)不確實、不充分,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審查。
最高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同意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意見,認為原審判決據(jù)以定罪量刑的證據(jù)不確實、不充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決定提審本案。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將依法組成合議庭,以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態(tài)度,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審理本案。再審審理情況將依法適時向社會公布。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3月28日,張煥枝在接到國家賠償決定書時,“很平靜”。
2017年3月30日,澎湃新聞從聶樹斌母親張煥枝處獲悉,她已收到河北高院寄送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各項賠償共計268.13991萬元,其中人身自由賠償金52579.1元,死亡賠償金、喪葬費126.482萬元,精神撫慰金130萬元,張煥枝個人的撫養(yǎng)費 6.4萬元。
2017年3月30日,澎湃新聞從聶樹斌母親張煥枝處獲悉,她已收到河北高院寄送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各項賠償共計268.13991萬元,其中人身自由賠償金52579.1元,死亡賠償金、喪葬費126.482萬元,精神撫慰金130萬元,張煥枝個人的撫養(yǎng)費6.4萬元。
作案工具來源不清,原審判決認定花襯衣系作案工具存在重大疑問 ?。ㄒ唬┗ㄒr衣來源不清。從聶樹斌到案至作出第一次有罪供述間隔五天時間,而卷內(nèi)沒有一份此期間的訊問筆錄,偵查機關(guān)沒有作出合理解釋。
4、請求賠償義務機關(guān)賠償受害人聶樹斌被撫養(yǎng)人張煥枝、聶學生生活費至死亡時止,為被撫養(yǎng)人張煥枝辦理養(yǎng)老保險;5、請求賠償義務機關(guān)賠償請求人因受害人聶樹斌當年被錯誤追究刑事責任而支付給被害人親屬康家的2000元錢及其利息;
4、請求賠償義務機關(guān)賠償受害人聶樹斌被撫養(yǎng)人張煥枝、聶學生生活費至死亡時止,為被撫養(yǎng)人張煥枝辦理養(yǎng)老保險;5、請求賠償義務機關(guān)賠償請求人因受害人聶樹斌當年被錯誤追究刑事責任而支付給被害人親屬康家的2000元錢及其利息;
12月14日下午,聶樹斌父母聶學生、張煥枝通過律師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1391萬余元國家賠償申請。河北省高院已經(jīng)立案受理,按照相關(guān)規(guī)定將在2個月內(nèi)做出決定。
12月14日下午1點30左右,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在四川澤仁律師事務所律師辜光偉、北京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的陪同下,前往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聶樹斌一案的刑事國家賠償申請書。
兒子被捕后,聶學生拍著桌子喊“不可能”。他一遍遍猜想一個場景:面對警察“是不是你干的”的審問,口吃的兒子艱難反駁,“不,不,不是?!?/p>
兒子被捕后,聶學生拍著桌子喊“不可能”。
原標題:依法改判無罪 汲取深刻教訓——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就聶樹斌再審案答記者問 新華社沈陽12月2日電題:依法改判無罪汲取深刻教訓——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就聶樹斌再審案答記者問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最高人民法院 消息,2016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案再審合議庭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法庭聽取申訴人張煥枝及其代理人李樹亭律師意見。本案再審期間,申訴人及其代理人充分行使了調(diào)查取證、提交證據(jù)、發(fā)表意見等訴訟權(quán)利,代理人查閱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
今日(6月11日)是聶樹斌案復查法定最長期限(6個月)的最后一天,山東高院表示,因案情重大、疑難、復雜,還需進一步調(diào)查核實,決定延長聶案復查期限3個月,至9月15日。今日上午9時,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及代理律師李樹亭、陳光武等前往山東高院,溝通聶樹斌案復查相關(guān)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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