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1 09:28:0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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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誅仙》系列作品《誅仙2》在同一公司簽訂網絡專有傳播權使用合同后,又被在百度貼吧內大量轉載,最近,該公司向法院訴請百度賠償40余萬元,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了該起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庭上,原告北京磨鐵數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辯護律師稱,小說作品《誅仙》由知名作家蕭鼎寫成,2010年,蕭鼎開始創(chuàng)作其系列作品《誅仙2》。磨鐵數盟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同作者簽訂了《著作權使用合同》,取得了對該部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專有許可使用權。自2012年3月起,該作品的第一章至第42章在磨鐵中文網連載。
然而,在2011年底,原告發(fā)現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百度貼吧網站中,多個貼吧上傳了涉案作品的全部章節(jié),且將含有涉案作品的帖子設置為精華帖。
原告向百度前后兩次發(fā)律師函要求刪帖并停止侵權。2012年8月,原告發(fā)現百度貼吧中上傳的涉案作品發(fā)帖數量和內容,同向對方發(fā)律師函前相比,不僅未降,反而了有大量增長。故原告訴請法院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共計423480元。
被告百度辯護律師稱,貼吧是百度的一個服務產品,是互聯網電子公告欄,只為網友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和技術服務,貼吧內容及管理均由網友創(chuàng)建和維護,百度不上傳,不推薦,也不控制修改,所以百度沒有侵權。在接到原告出具的律師函前,百度不清楚《誅仙2》吧內的內容,在接到律師函后,也及時給予了刪除,“后來出現的一些帖子,都是網友新發(fā)表的”。
百度辯護律師稱,為保證網友享有言論自由的同時也不侵犯別人的權利,百度還貼出了侵權投訴的相關方式和途徑,履行了事前提示和事后救濟的監(jiān)督義務,因此請求法官依法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庭上,原被告雙方就各自搜集的證據一一出示并互相質證。
庭審持續(xù)了兩個半小時,雙方均表示愿意庭下接受調解。案件沒有當庭宣判。(記者 張淑玲)